遺產分割協議書
遺產稅之遺產分割問題
家母剛過世
留下了一間房子跟一些存款、股票給我們四個兄弟姊妹。
現在則是苦惱於遺產稅的申報問題。
是否可以自己私下協議
例如說
房子過戶給哥哥
土地給弟弟
類似這種的協議在法律上是否被接受?因為大家並無異議
只是都不知道遺產要怎麼申報。
我弟去地政事務所得到的訊息是房地產都得要四個兄弟姊妹共同繼承
真是這樣子的嗎?可否自行協議?還有我們接到國稅局的通知函
要我們在三個月內辦完我母親的個人所得稅
但是我打電話去詢問
卻有承辦人員告訴我們
若金額不大
就可以不需在期限內申報完成
這是真的嗎?
可以四個兄弟姊妹及你父親的名義申報遺產稅[在國稅局有提供申報書暨繼承系統表
申報時檢附令堂除戶謄本及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存摺影本、股票影本等。
免稅額:死者700萬元
配偶400萬元。
扣除額:喪葬費用100萬元
子女每人40萬元
被繼承人之債務[應繳而未繳之稅單
欠他人會款、借款、票款等]
受扶養之殘障者另扣除500萬元。
收到繳款書或免繳遺產稅證明書後
繼承人可自行協議
簽定遺產分割協議書:可依協議內容房地由一人繼承
其他繼承人分到股票多少張
現款多少等等。
辦理過戶的時侯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即可。
有很多人因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
也都用此種方式來辦理的。
只要在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辦理即可
跟金額多或少沒有關係。
不知您是否瞭解了?有任何有關繼承的問題小弟願提供諮詢
可省下代書費喔!
電話[02]24256316 0935222920
參考資料
自已的工作經驗
繼承之遺產稅一、被繼承人的免稅額多少? 1.被繼承人的免稅額為新台幣7
000
000元
如係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死亡
經提出其死亡時服務機關出具的執行任務死亡證明書者
加倍扣除
即免稅額為14
000
000元。
(繼承事實發生於84年1月14日(含)以前之案 件
仍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規定)。
二、可以扣除的項目有那些? 1.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
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百萬元。
2.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十萬元。
3.有未滿二十歲者
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
每年加扣四十萬元。
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
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 扣除之數額為限。
4.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
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一百萬元。
5.重度以上殘障者
每人得再加扣殘障特別扣除額五百萬元。
6.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
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 扣除四十萬元。
7.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
以一百萬元計算
免附證明文件參考資料↑回答問題↓一、是否可以自己私下協議:要有正式的同意書就可以二、房地產都得要四個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是啊!
如果不繼承要寫拋棄繼承同意書三、金額不大
就可以不需在期限內申報完成
這是真的嗎? 是的!
你可以算算看繼承的金額有沒超過上述參考資料的免徵額上限。
四、如果超過
我建議你還是去找熟識或有口碑的代書辦理;因為如果想靠由知識來詢問詳盡恐怕很難五、上述僅供參考
請參考六法全書/民法繼承編.及請教各地市政府主管機關國稅局遺產稅課服務台.或地方法院免費法律服務台以及律師公會免費資訊服務中心.及當地民意代表服務處.大多數皆有此服務. 另外代書/土地登記士處亦有關此代辦有 費服務.律師事務所也有較專業.提供參考.良心建議.遺產稅達課征點話.最好請有口碑之專業法律相關人員花費些許代價.買到免罰令.免麻煩.保障才是正規方針.
房子給哥哥
土地給弟弟的話
若是房屋的基地是不可以的
不知你說的是房屋基地嗎?依登記規則:房屋和基地必需登記給同一人
你們在分割協議書可寫[房屋和基地兄弟各取得二分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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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協議書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2210199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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